精製茶與客製化茶葉禮盒 | 無藏跨界整合茗業有限公司

第6章《真正的服務。》Ⅲ

Part 3

 

真正的服務。

不是介紹產品。

而是陪客戶找到答案。

服務。

不是把產品送到客戶手上。

而是把答案,陪伴客戶找到。

O2O。

真正連結的。

從來不是通路。

很多人問我。

【無藏】一直說O2O。

到底是什麼?

有人以為。

它是一套電商模式。

有人以為。

它是一種網路行銷。

也有人以為。

它只是把線上和線下串起來。

這些都沒有錯。

卻也都不是我真正想表達的。

因為。

真正被連結的。

從來不是通路。

而是:

人。

網站。

不是為了賣茶。

而是讓彼此開始認識。

文章。

不是為了曝光。

而是讓彼此開始理解。

合作。

不是一筆交易。

而是一段同行的開始。

如果。

沒有理解。

再好的網站。

也只是網站。

如果。

沒有信任。

再多的流量。

也只是數字。

所以。

十四年來。

【無藏】真正努力建立的。

不是流量。

不是粉絲。

不是成交。

而是:

一段又一段。

願意彼此相信的關係。

我們沒有改變茶。

我們改變的是服務。

很多人以為。

【無藏】最大的創新。

是不泡茶。

不寄茶樣。

但我一直覺得。

真正改變的。

不是茶。

茶。

一直都很好。

真正改變的。

是我們開始重新思考:

什麼樣的服務。

更適合今天。

如果。

客戶真正需要的是:

理解。

那麼。

服務。

就不應該只停留在介紹產品。

如果。

客戶真正需要的是:

安心。

那麼。

服務。

就應該一路陪伴。

直到問題真正被解決。

如果。

客戶真正需要的是:

長期合作。

那麼。

服務。

就不應該在交貨那一天結束。

而是從那一天。

真正開始。

真正的方法。

是每一次都從人開始。

一路走來。

很多人問我。

【無藏方法論】到底有沒有公式?

有沒有流程?

有沒有標準答案?

我總是笑著回答。

有。

但它很簡單。

每一次合作。

我們都先問自己:

眼前這一位。

真正需要的是什麼?

不是:

我要介紹什麼。

而是:

他希望完成什麼?

不是:

我要提供哪一項服務。

而是:

他真正遇到了什麼困難?

不是:

我要證明自己多專業。

而是:

我怎麼陪他。

一起找到答案。

後來。

我發現。

無論是茶。

設計。

品牌。

企業客製。

公益合作。

甚至AI。

方法。

其實都沒有改變。

因為。

真正的方法。

一直都是:

從人開始。

十四年後。

我才知道。

原來。

我們一直在做同一件事。

十四年前。

我以為。

自己只是換了一種服務方式。

十四年後。

我才發現。

原來。

我們一直在做的。

都是同一件事。

讓每一位來到【無藏】的人。

少走一點彎路。

少浪費一點資源。

少花一點時間。

也多一點理解。

多一點安心。

多一點選擇。

如果。

今天。

一位客戶。

因為閱讀一篇文章。

就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茶。

那麼。

他不一定需要喝十杯茶。

如果。

今天。

一位企業。

因為一次深入討論。

就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專案。

那麼。

他不一定需要走很多冤枉路。

我後來才知道。

真正的服務。

從來不是:

增加流程。

而是:

減少客戶不必要的成本。

今天。

如果重新定義服務。

我會這樣說。

服務。

不是回答問題。

而是先理解問題。

服務。

不是介紹產品。

而是陪伴選擇。

服務。

不是完成交易。

而是建立關係。

服務。

不是一次合作。

而是一段同行。

如果。

有人問我。

十九年來。

【無藏】到底學會了什麼?

我想。

我會回答:

我們只是一直學著。

站在客戶的角度。

重新看一次世界。

真正的服務。

不是介紹產品。

而是陪客戶找到答案。

十四年前。

我開始思考:

有沒有一種方法。

能讓客戶更快找到真正需要的答案。

十九年後。

我回頭看。

才發現。

真正改變我的。

不是一套新的工具。

也不是一種新的商業模式。

而是。

我開始把每一位客戶。

都當成一位需要被理解的人。

施大哥。

讓我知道。

理解。

會長出信任。

Paul。

讓我知道。

信任。

可以從未見面開始。

而每一位願意走進【無藏】的人。

都讓我更相信。

真正長久的服務。

從來不是建立在產品上。

而是建立在人與人的理解之間。

如果。

今天。

《無藏方法論》能留下一件事情。

我希望。

不是一套流程。

也不是一套商業模式。

而是一種看待服務的方式。

因為。

當一個人願意先理解另一個人。

服務。

就不再只是工作。

它會慢慢變成。

一份可以陪伴彼此前進的力量。

 

《無藏方法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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